各縣(區)節能主管部門,市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惠州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鼓勵和引導作用,進一步提高重點領域能源使用效率,現組織開展2023年惠州市節能技術改造示范項目專項資金申報工作,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一)工商領域節能降碳改造項目。支持工業、商貿企業通過自有或籌集社會資金投入開展節能技術改造,在同行業及領域中具有節能示范效用且年節能量不低于總能耗10%的項目。
(二)公共機構節能示范項目。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既有建筑圍護結構、制冷、照明、電梯等綜合型用能系統和設施設備節能改造。
二、支持方式
節能技術改造示范項目采取獎勵方式支持,最終項目資金安排額度,由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根據項目情況,結合專項資金年度預算額度進行綜合平衡后確定。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惠州市轄區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健全,項目實施地須在惠州市轄區內,申報單位近兩年無不良信用記錄;其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申報主體為節能服務公司。
(二)申報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審批規定,前期手續等工作基本落實,在建項目或具備開工條件的項目(保證2023年底前開工建設);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已獲得市財政資金獎勵的項目不再獎勵。
四、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項目申報。市直公共機構節能改造項目由相應市主管部門匯總上報,其他項目按屬地原則,由項目所在地節能主管部門匯總上報。項目申報單位依據《惠州市節能改造項目評分標準》(附件1),如實填寫并提交節能技術改造示范項目專項資金申請報告及有關材料(見附件),于2023年3月20日前報送相應部門。
(二)項目核查。市主管部門和各縣(區)節能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和項目的真實性進行核查,對項目單位的申報條件和申報資格進行初審,出具項目推薦函,連同項目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紙質版裝訂成冊一式三份、電子版一份)于2023年3月31日前行文上報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逾期或審核程序不完備的項目均不予受理。
(三)項目評審。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將隨機抽取專家組成專家組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評審,并到項目現場進行核實后出具評審報告。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根據項目評審情況,結合專項資金年度預算額度,制定專項資金分配計劃,并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相關程序報市財政局審批后下達。
附件:1.惠州市節能技術改造示范項目評分標準.wps
2.惠州市節能技術改造示范項目專項資金申請報告.wps
(聯系人:邱悅,電話:2888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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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惠州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